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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店营业执照:管,但请不要往死里管!

Friday, August 7th, 2009 by michael

去年到浙江的横店玩,在看景区的一个场景的时候,导游说,浙江的商业文化繁盛,而且由来已久,而商业文化的核心就是自由经济,横店地处义乌,义务是有名的小商品市场,全世界驰名(相信很多开独立网店的店家也是从义乌进货的)就全靠自由经济不死的灵魂。当地有一句话叫:“勿去管”,执政的人管的越少约好(好像是美国的总统叶芝的思路)把商业还给商业,把生意还给生意人,不要去干涉,一切官办的东西,因为官僚会走向官僚统治,而只有商业发自内在需求,比如行会,法律,裁判,银行才有作用,而北京这种管法,只会管死。

本人虽然处江湖之远,但还是希望那些居庙堂之高的大人,能够看到这篇文章,为了中国3000万初生的网店店主考虑一下,不要把新鲜的创业火花扑灭。

北京模式新亮点:网店要办执照

网站验证费国家每年可以收取150亿

网站验证费国家每年可以收取150亿

20087月2日下午,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〉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》,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,北京地区的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,否则将被工商部门查处。

监管是需要的

毫无疑问,政府逐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必然趋势。专家指出,政府建立专门的第三方认证体系,拟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规,体现了政府对加强电子商务监管的努力。如何探索出一条有效监管电子商务的全新道路,同时又能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电子商务,这将成为考验政府监管智慧的一道新课题。

杀伤力太大,投鼠当忌器

著名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,用办执照、收费这样的传统方式来监管新型的电子商务,不但耗费时间、耗费精力,也干扰了网上交易的成熟秩序,严重挫伤卖家积极性,扼杀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。在新浪网进行的一项15625人参加的在线调查中,有85.5%的网友认为新规定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。

同时,收取费用等于变相人为提高网店的准入门槛,这必然冲击网络小型创业。网易组织调查“你是否担心网店新规影响个人就业”,在参与这项调查的网民中,88.7%的人表示“担心”。经济学家吴敬琏不久前在上海“文化论坛”表示,互联网创业让创业、就业的门槛更低,惠及更多人,更好地解决了公平问题,应该得到保护,而不是让变相收费进行扼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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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店收费许可不妥专家:备案制代替许可制

在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刚刚主办的“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”上,中国社科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、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信息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、国家信息化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姜奇平等信息化立法权威、政府研究官员和著名律师联名反对上述做法,他们认为,网络零售中卖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人,应该有创新的管理方法。此外,他们认为国内网店管理应搞备案制,而不是收费的许可制。

单个地方施行可操作性引发关注

此次网店办执照事件中,许多成都网民都担心,这一规定试点后如在全国大范围推广实施,或会改变电子商务卖家的成本结构,从以个人卖家为主的市场转向企业卖家为主的市场。而在目前网络零售商多处于个人创业阶段时期,过多的监管收费将会影响这一产业的发展。

解放日报:网店怎样才能“健康成长”

“网络零售产业规模占整个零售业5%以下时,政府不要管;网络零售的就业人数在500万以下时,政府不要管;网络零售年收入在5万以下的就业人员,政府也不要管。”中国社科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提出“三不原则”,得到在场各界专家的同意。专家们认为,中国的网络零售还处于萌芽阶段,政府的管理出发点应当是服务和扶持,应当主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而不是简单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。

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介绍,中国的网络零售只占零售业的0.63%,仅占电子商务的不到3%,而且处在每年以百分之百增长的培育期。与发达国家相比较,美国的网络零售占零售业的3.72%,韩国的高达7.65%。

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、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杜链,曾参与制定了国家的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,他认为,“相比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中复杂性、多样性,我们传统管理的工具和手段相对简单。在这种情况下,刚开始就要拿出管理的办法,往往风险比较大。现在先不要建立法律框架,要先解决问题,问题解决了之后再逐渐建立框架。”

第一张执照给了福建的一名残疾美女

第一张执照据说发给了一个福建的残疾美女,执照的样子跟一般的执照也没有什么区别,很平易近人。